每一個城市都應該有自己的精神,
自己的氣質,自己獨特的東西.
這樣城市的人們才會有歸屬感.
如果天堂只有一種城市,
一種時代,那不是天堂.
天堂需要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年代,
需要三十年代的哈爾濱精神,
需要七十年代的柏林精神,
八十年代的耶路撒冷精神
---貝淡寧---
每個城市,總都會有這樣一個地方,它是城市時尚與人文的構成部分,你會經常念到它,走進它,感受它,它就在你的生活中,一直引領著你,讓你想要探索它的靈魂.
每個城市,也都會有這樣的一個地方,它是城市精神的構成部分,但是你並不會經常的刻意去提到它,因為它可能離繁忙的生活太遠了.
就像東區或信義區,這些地方的人,只要你仔細的觀察,常常從你身旁擦肩而過的男女總是喜歡走的抬頭挺胸,想表現一副氣宇軒昂的樣子,一身的行頭,各種名牌的香水味撲鼻而來,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要精心打扮,把自己打扮的很時尚,希望自己踏出去的每個步伐都讓人感覺自信與風采.
很遺憾的是,現代很多男人,金玉外表,敗絮其中,欠缺的是內涵,風度與大器.
而現代的女人,不缺容貌,優秀與智慧,缺的是美麗的性情與靈性.
說到這,我來談談美,美自視甚高,漂亮女子往往矜持,美不甘寂寞,漂亮女人往往風流,而這兩種因素混合又互相制約,即成為魅力.一昧矜持的冷美人,或者十足風流的蕩婦,就沒有這種魅力.
而在風情萬種的女人對男人的態度裡,往往混合了羞怯與大膽.羞怯來自對於異性的高度敏感,大膽來自於對異性的濃厚興趣,二者行異而質同.她躲避著又挑逗著,拒絕著又應允著,相反的態度搭配出了風情的效果,如果這出自於自然,是既可愛又性感且迷人的,但如果成為一種技巧,就令人厭惡了.賤人總是矯情呢
而做一個極品女人,要有一點柔,太剛則易折,過盛則人遠.要於嫵媚處動情,於善解中傳聲.要有一點曲,多直則景稀,曲眾則人妙.僵直少顯內蘊,曲徑方可通幽.要有一點傲,骨傲則人立,氣短則位低,紅顏哪能薄命,巾幗何讓鬚眉.要有一點博,不學則才淺.孤陋則寡聞.花瓶僅供欣賞,博學才能久香.
年輕的時候整整跑單幫十年,去過許多國家城市,而我最愛舊金山也最愛探索舊金山,每次想到都讓我想起一堆摯友,嘴角會不自覺的流露出笑容與那種發自內心喜歡它的風景與人文還有城市的靈魂,它是一個科技的重鎮,我以前常常去柏克萊大學旁聽,雖然有時候聽不太懂,但是我極其入迷學生與老師之間的交流,如同電影"心靈捕手"中高手過招般,各各引經據典,你談尼采,我回應康德,你拿出超人論,我搬出W.A.S.P...那種精采程度讓我癡迷...
舊金山也是個嬉皮的天堂"我就是半個嬉皮".它有山,有海,有島,還有有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城市道路,我常常去Twin Peaks 站在山頂的最高峰而白雲就在腳下,雲深不知處,那就是個仙境.我想神仙住的地方應該就是這樣吧.還有金門大橋,我去的地方都是當地親友帶我去的密境,觀光客與外行人不會知道的.還有數不完的咖啡廳與很多可以讓你一逛就是一整天的特色商店,更有一堆各種風情的創意旅館,舊金山每年都被票選為全世界最美的城市之一,我深深的為它一切著迷.
我現在最渴望去的是南歐的"翡冷翠---佛羅倫斯",歐洲文藝復興的發源地.
我想徒步尋找但丁的故居,想探索他是在什麼樣的環境與心態能寫出"神曲"這部藝術境界之高的史詩鉅著.我幻想他的巷口如此幽暗,如此狹窄,如此寂寞,如此勞累,但丁就是在這樣幽暗與狹窄中走出,他空曠卻沉實的步伐踏在歷史與現代的交界點上,使後來的人們都依稀記得...
我想踏著莊嚴的步伐走進聖十字教堂,站在米開蘭基羅的靈柩前,看著他嬌小的軀體,任何一個歷史事件的開始與終結都有一個具體的標誌,文藝復興運動退潮的標誌應該就是米開蘭基羅之始吧,那麼他的軀體便不再嬌小,反而顯得偉大.
把思緒從遙遠的南歐拉回來,在我這寬大的私人空間裡,有著好酒,蠟燭,音樂...我是個非常喜歡創造與享受浪漫的人,我沉醉於這一切的過程,迷幻於思緒縱橫漂流的浪潮裡,我不喜歡對別人的生活與人品指指點點品頭論足,更討厭別人這樣對我,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鴻鵠焉知燕雀之樂也.我們對於別人的生活,不管理解多少都必須要彼此尊重.
我有些期待著秋天的到來,不是因為害怕炎熱的太陽,不是因為揮汗如雨的青春朝氣,只是期待某個城市,有海的城市,可以是帶著點滴回憶的澎湖,也可以是美麗的有些虛幻的馬爾地夫,或者在海天一邊,清晰的感覺到來自宿命的召喚,慢慢的,赤腳往前走,一直無目的而快樂的走向冰冷潮濕的海域,你可以去感受,那是來自心靈的洗禮.
天已黎明了,心還在夢境中,我從睡夢中自然醒來,緩緩睜開雙眼,享受著慵懶的幸福,伸個懶腰,全身的酥骨頓時化若柔水,飄飄欲仙,如翱九天!
後記:本來答應一個知己把我工作的影片放上來,我的職業極其獨特且非常酷,台灣跟我相同職業的人屈指可數,這個屈指可數並非形容詞,而是真的五個手指數不滿,有機會再放上來吧.音樂是 New Age 一代宗師Mike Oldfield成名經典曲 Tubular Bells 第二首The Bell 我個人非常喜愛,Mike Oldfield 如同音樂魔術大師一般,一一叫出樂器,從一開始的大鋼琴,再來管風琴.接著鐘琴,貝斯.吉他.人聲.曼陀林,班卓琴.....這張專輯是新世紀音樂的初始與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