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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述;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
作者: 忠男.健康快樂! 日期: 2011.05.21  天氣:  心情:
詩曰:奉娘懿命下中州。著作真詮志不休。

金指揮鸞施妙法。開迷易俗願堪酬。

又詩:疾病之源不衛生。皆因迷信誤心情。

死貓吊樹屍流水。此日為文闡化明。

聖示:吾奉母娘懿旨,下凡著書,藉南天直轄武廟明正堂,以金指妙法,開著「開迷易俗」一書。旨在勸化世人,應行正信,勿趨迷信。為因古時民智未開,對於天地之間,部份深奧之理不明,故穿鑿附會,或因有人蓄意以玄虛,愚惑世人,致世代相傳而誤為迷信,成為劣俗。本書是針對此而破之也。今夜吾首述一文,以悟世人。

古老相傳,貓有九命,狗有陰陽眼,可以看見陰魂。此兩種動物之靈異,深植於人心之中,故對之頗懷懼意,若將之殺害,不論有心或無意,人皆懼其冤魂報復,不安於懷,故將死貓之屍,吊於樹頭,意使其上不頂天,下不著地,其魂無所依附,就不能索其冤仇。而狗死,則將其屍,放於水流,其意是取其「一去不回頭」,庶免索仇之意也。

以上兩種之作法,實乃錯誤也。蓋貓與狗之靈性,雖較其它之動物為靈,但亦無九命與陰陽眼之別,更無報復索命之說。但牠們雖無此靈異,卻均有生命,本有生存之權利。人若蓄意殺之,必干天怒而招罪過,蓋上天有好生之德故也。

若無心而殺害牠們者,應將其屍,善加掩埋於土,一則使其入土為安,再則庶免屍腐蟲生,而有礙於公共衛生也。

若取貓作為料理飲食,取狗作為香肉,販賣取財之輩,當然有犯殺生之過而結怨。因貓會捕鼠,除去人間之害,狗能顧門防賊,對於世人,均有貢獻,豈可為圖利益而殺之者乎?又者,貓與狗,並非天生供人食用之動物,何可殺乎。



詩曰:開迷易俗著新書。端正仁風信不虛。

惟願世人多了悟。免教愚惑樂何如。

又詩:破除迷信正仁風。世界文明進步中。

劣俗猶存無限感。著書聊作啟昏蒙。

2011.5.21.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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